2009年7月28日,王雅莉律师接受陕西电台就电话短信骚扰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点评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09-07/28/content_2265161.htm
http://www.cnwest.com 时间:2009-07-28 18:05:04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大 中 小
西部网讯 西安的丁女士最近日子过得不太顺心,为什么呢?她被一个骚扰电话给缠上了。
丁女士说,自己的手机上最近常常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张口就骂人,语言很是粗俗。一开始,丁女士还以为是谁发错了对象,赶紧打过去电话想要解释一下。
丁女士:我打过去人家不接,一接人家就挂掉,我一打过去人家就挂掉。再不然我去接电话,我一接电话人家就挂掉了。
不仅如此,在这之后,侮辱短信和骚扰电话就更是像雪片一样向她飞来了。
记者:从昨天到今天发了多少短信,打了多少电话?
丁女士:二十一条信息,十九个未接呼叫电话。
丁女士说,这些骚扰短信和电话,不仅让自己身心疲惫,更让丈夫对她产生了怀疑。
丁女士:我现在太阳穴疼,天天晚上还做噩梦。严重地影响到我们俩口子的关系了。
丁女士说,她也曾经到去查询过,但电信的工作人员说,为了保护用户,不便于向她透露用户信息。
丁女士遇到的问题应该怎么办?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以五日到十日的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王雅莉律师:对于发短信的骚扰者,可能涉及对接收者构成人格的侮辱,可能涉嫌个人隐私。这个丁女士可以报案处理,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法律的职责,依据相关的职责进行调查取证后,对骚扰者,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处15拘留,及500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可以涉嫌刑事犯罪
编后:目前,丁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供稿:陕西电视台《今晚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