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业务范围 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事故谈判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 法律文书
律师团队 案例集锦 律师手记 医疗事故鉴定 美容事故纠纷 人身损害 业内热点 在线咨询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网
 

    王雅莉律师系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善于沟通思维敏捷,语言表达和逻辑分析能力强。现任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站长,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首席咨询律师,陕西省人大代表专职法律顾问,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部部长。

   自2006年起专项代理从事医疗纠纷维权律师业务。十余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鉴定、协商经验,掌握有丰富的法律相关资源。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丰富的司法经验、娴熟的诉讼技巧和优质的人脉资源,对工作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踏踏实实,不断地强化提高自己理论业务素质,尽其所能,最大限度地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王雅莉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沉淀、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其中曾代理李某与西安某三甲医院就医疗纠纷一案,因抢救不利造成患者死亡,协商获赔21万元的经典案例;也成功代理X某与解放军X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当事人最终获赔152万元等等医疗过错纠纷案件;更曾为医院,及涉嫌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罪的当事人代理案件,综合分析案情、运用法律知识与庭审中运用较强诉讼技巧,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王雅莉律师,具备中年律师的睿智、成熟、善于攻坚等优秀品质。具有鲜明的办案风格,善于从诉讼一开始为委托人选择最佳诉讼途径,并在诉讼过程中掌握主动。专业方向为医疗事故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房地产及刑事诉讼、公司等法律事务。

 


咨询电话: 13572868927
Email: 13572868927@163.com

 

 

 
  业内热点  

王雅莉律师接受陕西电台就电话短信骚扰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点评

更新时间:2009-7-29点击数:2958

2009728日,王雅莉律师接受陕西电台就电话短信骚扰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点评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09-07/28/content_2265161.htm

一天几十次短信电话 骚扰一女士身心疲惫

http://www.cnwest.com   时间:2009-07-28 18:05:04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西部网讯 西安的丁女士最近日子过得不太顺心,为什么呢?她被一个骚扰电话给缠上了。

    丁女士说,自己的手机上最近常常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张口就骂人,语言很是粗俗。一开始,丁女士还以为是谁发错了对象,赶紧打过去电话想要解释一下。

    丁女士:我打过去人家不接,一接人家就挂掉,我一打过去人家就挂掉。再不然我去接电话,我一接电话人家就挂掉了。

    不仅如此,在这之后,侮辱短信和骚扰电话就更是像雪片一样向她飞来了。

    记者:从昨天到今天发了多少短信,打了多少电话?

    丁女士:二十一条信息,十九个未接呼叫电话。

    丁女士说,这些骚扰短信和电话,不仅让自己身心疲惫,更让丈夫对她产生了怀疑。

    丁女士:我现在太阳穴疼,天天晚上还做噩梦。严重地影响到我们俩口子的关系了。

    丁女士说,她也曾经到去查询过,但电信的工作人员说,为了保护用户,不便于向她透露用户信息。

    丁女士遇到的问题应该怎么办?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以五日到十日的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王雅莉律师:对于发短信的骚扰者,可能涉及对接收者构成人格的侮辱,可能涉嫌个人隐私。这个丁女士可以报案处理,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法律的职责,依据相关的职责进行调查取证后,对骚扰者,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处15拘留,及500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可以涉嫌刑事犯罪

    编后:目前,丁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供稿:陕西电视台《今晚播报》)

 

 

 


Copyright@2008 陕西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网 - 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王律师):13572868927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18号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邮编:710000
陕ICP备2024053116号-1  技术支持:旭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