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网 首席律师王雅莉
电话:13572868927 029-81927590
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西安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非法行医的概念及常见类型
非法行医的概念:单位或者个人,凡是未经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证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以及以及虽然经过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但是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行为,都属于非法行医的行为。
非法行医的特点:
1、 医疗机构规模与命名不符
有些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改变名称、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场所、床位不向原登记许可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继续执业的。有些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出卖、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擅自扩大诊疗范围。许多诊所宣传“祖传名医”或“包治百病”等,还有借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名义,从事计划生育以外的内、外、妇、儿及性病治疗等诊疗活动,以及没有取得做计划生育手术的资格,却做人流手术和接生。
2、 诊疗环境简陋,以坑人和骗取财物为目的。
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或个人设施简陋、环境恶劣,很多非法行医者的衣食住行均在诊所内。卫生条件极差,缺乏严格的消毒措施,甚至对一次性的卫生器材反复回收利用,有的不具备输液、皮试、手术的基本条件,却敢违法、违规进行手术、输液等诊疗手段。在存放药品、器械应当有符合卫生条件的、专门区域进行专人管理,在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则是杂乱无章,假药劣药多、三无产品多,还有很多未经许可的自制药品多。
3、 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多在低收入人群区,且隐蔽性强。
非法行医的医点是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内的小巷子、城中 村内居多。农村医疗条件差,农民、低收入人群和流动人员、人口相对集中,他们没钱看病,生病时“小病坚持,大病拖”,舍不得去正规医院,实在坚持不下去才会去找花费最少的诊所(大多数都是非法行医,无证行医)买药。
4非法行医者多以开展治疗性病、人流、口腔疾病以及其疑难杂症等专科业务居多。
口腔疾病,治疗是技术相对简单,一般不会出现患者死亡的现象,因此乐于被非法行医者所采用。由于现在社会因素,非婚怀孕和性病的发病机率程直线性增高趋势,在这一庞大的市场和巨额利润的诱惑之下非法行医者不怕以身范险,可以不顾患者的安危大发横财。
5、 非法行医者多是学历低,职称低。
据统计,非法行医者中仅有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人大有人在,无职称,没有经过正规的医疗课程的教育的人占16.6%
6、 出售伪劣、过期药品。
很多非法行医机构或个人违规出售多种伪劣药品及国家禁药,不出具发票,以牟取暴利,一但服用,轻者将延误病情,重者危及生命。
综上,非法行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们应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加大宣传非法行医给人们的健康与生命带来的巨大危害,加大处罚、打击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