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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雅莉律师系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善于沟通思维敏捷,语言表达和逻辑分析能力强。现任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站长,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首席咨询律师,陕西省人大代表专职法律顾问,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部部长。

   自2006年起专项代理从事医疗纠纷维权律师业务。十余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鉴定、协商经验,掌握有丰富的法律相关资源。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丰富的司法经验、娴熟的诉讼技巧和优质的人脉资源,对工作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踏踏实实,不断地强化提高自己理论业务素质,尽其所能,最大限度地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王雅莉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沉淀、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其中曾代理李某与西安某三甲医院就医疗纠纷一案,因抢救不利造成患者死亡,协商获赔21万元的经典案例;也成功代理X某与解放军X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当事人最终获赔152万元等等医疗过错纠纷案件;更曾为医院,及涉嫌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罪的当事人代理案件,综合分析案情、运用法律知识与庭审中运用较强诉讼技巧,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王雅莉律师,具备中年律师的睿智、成熟、善于攻坚等优秀品质。具有鲜明的办案风格,善于从诉讼一开始为委托人选择最佳诉讼途径,并在诉讼过程中掌握主动。专业方向为医疗事故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房地产及刑事诉讼、公司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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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指南  

西安医疗事故发生后-如何复制和封存病历资料

更新时间:2008-12-14来源:王雅莉律师(陕西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网) 点击数:1658

    陕西西安医疗事故律师  王雅莉 13572868927

    病历资料一般是由医疗机构保管的,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为了逃避责任,会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因此,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家属要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病历原貌被改变,使得病历资料的真实、完整性不受破坏。
    如何复制病历资料呢?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复制病历资料,在进入诉讼程序前,患者有权复制客观病历资料。
通常在向医疗机构提出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需要向医疗机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证明;(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证明;(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证明,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证明。
    病历资料包括主观和客观病历资料,在医疗纠纷进入诉讼之前,患者仅有权复制客观病历资料,主观病历资料医院有权不给患者复印,主观病历资料通常采取封存的方式进行保存。   
    封存主观病历资料要求医患双方都在场,即可以封存病历原件,也可以封存病历复印件,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患者最好要求医院出具病历已封存的证明材料,以防止医疗机构单方面拆封可能。
    通过复制、封存病历资料,使得记载医疗纠纷争议的主要证据材料——病历资料处于被相对固定状态,为纠纷的解决做好证据材料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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