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率上升。医疗纠纷发生率逐年上升的趋势大致可以从因医疗纠纷而引起的上访诉讼、鉴定等方面体现出来。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前,武汉市每年上访人数仅几十人次,而近两年平均每年近千人次;1998年以前,医疗纠纷案每年最多不过60余起,而近两年平均每年为百余起。1998年以前,每年鉴定的不过几起,而近两年鉴定的约百余起。
2、医患矛盾激化常引发暴力事件。由于医护人员与患者及家属缺乏沟通,某些医患矛盾已到了非常尖锐的地步,矛盾一触即发,并引发暴力事件。据不完全统计,从1999年1月至2001年7月,武汉市共发生聚众围攻、殴打医务人员的暴力事件500余起,造成数百名医护人员致伤或致残。
3、社会因素干扰过多。由于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涉及医患双方的切身利益,在医疗纠纷的调处过程中,常伴有多种社会因素参与。如金钱的腐蚀、权势的高压、人情的牵绊和媒体的炒作等,使医疗纠纷更趋复杂化、扩大化,也增加了调处难度。如有些病例在事实未查清之前,新闻媒体过早曝光或因了解情况不全在报道时偏袒一方,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社会上有一批人以策划、组织并参与患者家属到医院闹事为业,往往使本已复杂的纠纷陷入泥潭。
4、处理难度大,索赔额增高。有时一个医疗纠纷的调处除了进行无数次调查讨论外,还要经医患双方十几次、甚至几十次地协商调解。在索赔金额上,有的开价即是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