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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雅莉律师系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善于沟通思维敏捷,语言表达和逻辑分析能力强。现任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站长,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首席咨询律师,陕西省人大代表专职法律顾问,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部部长。

   自2006年起专项代理从事医疗纠纷维权律师业务。十余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鉴定、协商经验,掌握有丰富的法律相关资源。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丰富的司法经验、娴熟的诉讼技巧和优质的人脉资源,对工作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踏踏实实,不断地强化提高自己理论业务素质,尽其所能,最大限度地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王雅莉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沉淀、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其中曾代理李某与西安某三甲医院就医疗纠纷一案,因抢救不利造成患者死亡,协商获赔21万元的经典案例;也成功代理X某与解放军X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当事人最终获赔152万元等等医疗过错纠纷案件;更曾为医院,及涉嫌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罪的当事人代理案件,综合分析案情、运用法律知识与庭审中运用较强诉讼技巧,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王雅莉律师,具备中年律师的睿智、成熟、善于攻坚等优秀品质。具有鲜明的办案风格,善于从诉讼一开始为委托人选择最佳诉讼途径,并在诉讼过程中掌握主动。专业方向为医疗事故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房地产及刑事诉讼、公司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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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集锦  

新生儿出生后脑瘫 医院被判担责85%

更新时间:2009-4-4来源:王雅莉(陕西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网) 点击数:2513

 产妇相信医院的医疗技术,舍近求远前往该医院生产,不料新生婴儿却患上了脑瘫。3月9日,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医院担主责,赔偿原告(新生女婴X某)各项损失共计113467元。

    2007年3月24日,产妇X某基于对某医院的信任,舍近求远到该院生产。入住该院后,医生只对其进行了初步检查,而未行必要的常规检查,便离开了病房。当天18时许,产妇即将分娩,当见着胎头时,在场护士给产妇吸氧后,产妇仍无力分娩。直至18时许婴儿出生前的十几分钟产科医生赶到产房,并协助产妇助产。新生女婴出生后脸色呈青紫,且声音不够洪亮,不久便转入该院的儿科进行治疗,但不见好转。此后,该女婴送往市多家医院治疗,并诊断为:小儿脑瘫痪(痉挛型)II。经江西省医学会鉴定,此属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原告母女与被告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然而被告医院却未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承担事故责任的85%。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134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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