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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雅莉律师系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善于沟通思维敏捷,语言表达和逻辑分析能力强。现任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站长,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首席咨询律师,陕西省人大代表专职法律顾问,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部部长。

   自2006年起专项代理从事医疗纠纷维权律师业务。十余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鉴定、协商经验,掌握有丰富的法律相关资源。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丰富的司法经验、娴熟的诉讼技巧和优质的人脉资源,对工作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踏踏实实,不断地强化提高自己理论业务素质,尽其所能,最大限度地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王雅莉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沉淀、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其中曾代理李某与西安某三甲医院就医疗纠纷一案,因抢救不利造成患者死亡,协商获赔21万元的经典案例;也成功代理X某与解放军X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当事人最终获赔152万元等等医疗过错纠纷案件;更曾为医院,及涉嫌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罪的当事人代理案件,综合分析案情、运用法律知识与庭审中运用较强诉讼技巧,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王雅莉律师,具备中年律师的睿智、成熟、善于攻坚等优秀品质。具有鲜明的办案风格,善于从诉讼一开始为委托人选择最佳诉讼途径,并在诉讼过程中掌握主动。专业方向为医疗事故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房地产及刑事诉讼、公司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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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6-5-26来源:王雅莉(陕西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网) 点击数:2496

2012年西安市(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参考数据:

   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约为39043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34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约为15333

   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763

   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约为5115 

 

二、2012年度陕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范围、计算详解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包含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用、整容费等)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也可按照20元-3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012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按照当地护工工资标准(100元左右)×陪护人数× 陪护时间


律师提醒:护理费,陪护费,存在概念的不同,又很难区分,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都没有把亲情陪护和生活护理严格区分;司法实践中存在住院护理费和出院后护理费两种不同计算标准,又存在不鉴定护理支付的护理费和鉴定护理依赖程度而支付的护理费。该笔费用计算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73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76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73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76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73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76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具体伤残赔偿数额计算举例,以下按照20年计算最高数额】:


1、城镇居民标准:
一级伤残为20734元× 20年= 414680元; 
二级伤残为414680元× 90% =373212元; 
三级伤残为414680元× 80% =331744元; 
四级伤残为414680元× 70% =290276元; 
五级伤残为414680元× 60% =248808元; 
六级伤残为414680元× 50% =207340元; 
七级伤残为414680元× 40% =165872元; 
八级伤残为414680元× 30% =124404元; 
九级伤残为414680元× 20% =82936元; 
十级伤残为414680元× 10% =41468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5763元× 20年= 115260元; 
二级伤残为115260元× 90% =103734元; 
三级伤残为115260元× 80% =92208元; 
四级伤残为115260元× 70% =80682元; 
五级伤残为115260元× 60% =69156元; 
六级伤残为115260元× 50% =57630元; 
七级伤残为115260元× 40% =46104元; 
八级伤残为115260元× 30% =34578元; 
九级伤残为115260元× 20% =23052元; 
十级伤残为115260元× 10% =11526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不考虑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2012年度陕西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截至2013年3月1日未见最新工资统计数据颁布,可以参考 2011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043元÷12个月×6个月=19521.5 元,如有新数据颁布,按照新数据计算。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734元× 20年= 41468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763元× 20年= 11526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73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76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734元×5年=10367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763元×5年=28815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一般法院内部会形成一个基本意见,然后针对不同案件做具体裁量。构成伤残或者死亡的,权利人一般可以争取到。不同伤残程度,不同案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多少都会有一定影响。

 

三:伤残赔偿指数

(一)单一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二)多等级伤残—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

对伤残者的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公式为C=Ct×C1×(Ih+∑Ia,i)

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

附加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一级10%  二级9%  三级8%四级7% 

 五级6%  六级5%七级4% 八级3%  九级2%十级1%

限制条件:1,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累计的总和以1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2, “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不得大于100%,即以10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举例:举例: 受害人有三个伤残等级分别为六级、九级、十级,取其最高伤残等级六级的赔偿指数为基本指数:50%,将其低等级九级 和十级 的赔偿指数转换为附加指数分别为:2% 和 1% ,则其三个伤残等级的“综合赔偿指数”为:

50% + 2% + 1%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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